历史知识读书随笔:实践理性批判(下)的历史知识2023-05-06 21:54:18 书的历史知识,读书的历史知识,批判的历史知识,实践的历史知识,随笔的历史知识,理的历史知识,理性的历史知识,实的历史知识,性的历史知识, 第二,个人幸福感不能成为法则。这是康德针对幸福主义,即不论什么外在标准,只要个人觉得幸福就成这种价值观。这当然不能作为推己及人的普遍准则。 第三,道德律原则。对于任何准则都要考虑能否将之推广为普遍法则。也就是说,不管你打算干啥,打算怎么想,首先考虑能不能把它作为一项普遍法则,大家都会愿意遵循。 这才是康德认为最重要的道德律——任何一条道德要求,看它是否合理,最好的办法就是设想,如果人人都这么做,会是什么情况。 你要能做到,而且人人都能做到,这才是普遍的道德法则。因为只有你这么去想了,你所做的,别人也会做,你施加到别人身上的,别人也会施加到你身上,才可能避免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这种情况。 举个例子,“人不为己天诛地灭”就无法成为一个普遍法则,因为凡是奉行这一行为准则的人,其实都希望其他人“毫不利己专门利人”,这也是他能生存和发展的前提。 第四,自律原则。一项准则能否成为普遍法则,还在于准则自身不是外人强加给你的,而是你自由意志决定这么去做的。自由意志给自己立法,就是自律,这是道德的最高原则,也是意志自由的最高表现。 康德很通情达理的,他在这里马上解释了一下,为什么自律反而成了自由的最高表现形式了。他是这么解释的: 人之所以成为一个人,而不是这个时刻是A,下一个时刻是B,是因为人总有思维、记忆上的一贯性,这种思维和记忆上的一贯性,实际上就是人的意志。如果人的意志不一贯,那么思维和言行也就会颠三倒四,找不到自我了。 你可以说,自由就是我想干啥就干啥,我想喝就喝个痛快,想吃就吃个痛快。 当然可以,只是你喝过头了,就会误事,至少会难受,还可能造成其他问题困扰,也就是说,你前一晚的自由酗酒,在后一天又对你造成了束缚和困扰。 所以,想干啥就干啥这种自由意志,是前后不一贯的,你不过是片刻自由,之后又深陷束缚的漩涡。再联想下职场里那些男女关系例子,不都是一会自由,接着无穷无尽的困扰吗。 这种断断续续地追求自由,其实就是缺乏意志的表现。 真正的,一贯的自由,其实没有那么难获取——真正的自由意志其实是自律,人用意志来抗拒来自感性世界的诱惑,坚持不懈,就能保证这种自由意志的一贯性。 包括在事业上、职场上,我们必须根据环境的变化来改变暂时的目标,调整战略,但有一点是可以保持一贯的——我们的意志自身,为意志而意志,不为任何外部目标、外部干扰所困惑。 我们的意志自己给自己设定目标,坚持不懈,反而能逐步克服外界的波动、干扰、困惑。以自律和定力去对抗外界的诱惑与干扰,常常还能给人带来难以言表的快感和成就感。 能够不受感性诱惑,能够超脱外界的波动和干扰,做一件真正自己想做的事,这不是自由是什么?——这也是时下很多人喜欢手工、匠活、绘画、徒步的原因所在。 4.实践理性的概念分析 接着是从原理下降到概念。实践领域的主要概念是善与恶。前面说了,概念是实践理性的对象,这对应着纯粹理性中的十二范畴。 不过差异在于,实践理性中的概念无须与经验世界、现象界有任何联系,它就直接来源于意志,至于这个概念到后面变成人的行为在经验世界造成了怎样的后果,这与概念本身没有什么关系,善恶概念本来也不需要经验世界的材料来填充自己。 当然,这并不是说,善恶观念脱离了经验世界。康德早已在原则中指出了,纯粹实践理性——道德的概念,本身就包含了效果和目标——因为它要能普遍适用,也就是人人都能接受。满足这条普遍原则的概念,其实行的真实效果当然就也差不到哪去。 所以,善恶只关乎动机。比如一个自然灾害,地震,死了那么多的人,造成那么大的损失,总不能怪地球吧? 这就是如果你要用实际效果来衡量行为善恶,可能造成的错误,这种错误有时候会有很严重的后果。 (1)自由的十二范畴 接着他套用纯粹理性的范畴分类表,把自由意志分解成了十二范畴: 四大判断型自由的十二范畴量 执意 规范 法则 质践行制止 例外关系 与人格的关系 与人格状态的关系与其他人格的交互关系 模态 允许的事和禁止的事 义务的事和违背义务的事完全的义务和不完全的义务 如果还记得的话,在敝号随笔的《纯粹理性批判》中也有一张这样的表格,有兴趣的可以对比一下,其中四大判断型:量、质、关系和模态,加上每种判断型可以细分为三种范畴,一共十二范畴,几乎可以网罗世间万物。其效用正如麦克斯韦的电磁学方程组一样。 (2)范畴分析 从量的原则角度来看,执意是指一开始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自由;规范是指对执意加上了规范约束,相当于准则;准则就意味着行为背后还有更高和更普遍的法则。 从质的角度来看,践行就是命令执行,履行法则对我的要求,制止就是禁止和中止,所谓例外,除了令行禁止之外,还有一种自由——下不为例,这一次就算了,因此既没有违背律令,又享有了特殊一次的自由。 从关系的原则角度来看,与人格的关系即是保持人格的一贯性,相当于对自身人格的认定和肯定;与人格状态的关系,是指人格本身是抽象的,表现为多种状态,在每一种状态中,我都需要表现为意志自由的结果;最后,你的人格,与他人的人格还有交互关系。 从模态的角度来看,允许和禁止的事,指的是在交互关系或特定情境中,意识到什么是允许的,什么是禁止的,从而进一步意识到允许的事里自己有什么义务,禁止的事里有什么是违背自己义务的; 完全的义务是指不论什么情况下都必须实行的义务,比如不要陷害他人;不完全的义务是指有时候可以不实行的义务,比如救人于水火,有能力就救,没有能力就不救。 从这个范畴来看,实践理性的范畴是从低(量)到高(模态)的一个连续进阶的过程,即从经验活动、功利性活动,逐步上升到意志层面——从要我这么做,到我自己想这么做。 5.纯粹实践理性的动机 虽然说纯粹实践理性是完全超越感性、超越现象界的,但纯粹实践理性毕竟是要实践,是要行动,而行动则必然体现为感性世界的结果。 自由意志是道德发生的动机,但道德要进入到现象界发生作用,还需要现象界也有一个动机作为过渡——这个过渡就是道德的动机。 康德认为,这个动机就是道德情感。道德情感来源是什么,就是自由意志产生的道德律,对人产生的感性的震慑,由此而发生的敬重、尊崇等情感。 看到没有,康德无论何时都在做唯理主义和经验主义的调和工作——所谓情感动机,其实就是英国经验主义的观点——道德的动机就是情感。 纯粹的道德行为,为道德而道德的行为,只能源自自由意志发生,而动机则只能来源于纯粹的道德情感,对自由意志,对道德律的敬重。 说到这里,很容易联想到一些正能量很敏感的“自由”和“自由意志”,他们会追问你自由意志在哪里,有几斤几两。 只是稍稍提示一下——如果没有或者不承认自由意志的存在并起作用,那么我们今天的法庭上是无法对任何罪犯定罪的,因为任何行为都有原因,都可以归结到他人、环境和社会上去,那么你还能给谁定罪? 我们的法律体系能给人定罪,有一个基本的假设前提就是人有“自由意志”,你是有选择的。 因此,说得不好听点,给罪犯的犯罪行为定罪,其实是对罪犯的一种人格上的尊重——承认你是个人,不是动物,拥有自由意志! 还想问自由和自由意志在哪和有几斤几两吗? 突然想起六百年前王阳明在贵州龙场驿经历的,一个小偷摸进他屋里偷东西,被他逮了。王阳明责备小偷,人是有羞耻心的。小偷也跟我们觉得自由可笑一样笑问,羞耻心在哪,几斤几两,你拿来我看。 王阳明于是叫手下人逼迫小偷脱衣服,一件件脱掉,脱到底裤时,王阳明继续叫,脱光!小偷迟疑了一下,王阳明于是说,瞧瞧,这就是你的羞耻心。 6.纯粹实践理性的辨证分析——边界在哪里。 这里康德谈到了很严重的两个问题——灵魂不灭和上帝的存在。也就是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已经完全解构掉排除掉的概念。 后世人们说,康德先用纯粹理性批判杀死了上帝,然后又在实践理性中让上帝复活过来。 他是这么推导论证的——一切始于人的自由意志。前面说过,纯粹实践理性,也就是道德,产生于人的自由意志,当人的自由意志产生了道德律,那么这就到了道德的最高境界——至善。 什么是至善,它应该包括两方面——德性和幸福。真正完满的善,不只是一心道德,为道德而道德,还应当从道德实践中得到真正的幸福感。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——德福双全,善有善报。 可是,从经验世界来看,这真的很难。自古至今,就有无数的思想流派在争论这个问题,之所以争论,就因为很难做到两全。 有的人认为道德本身就是福,有道德就是福;有的人认为有福了才有道德,福本身就是道德(基督教的新教,尤其是加尔文宗,之所以能成为资本主义精神的来源,就在于加尔文宗提出,努力工作创造财富致富,就是得到上帝照顾的体现,是道德的体现)。 道德和幸福本来是一对分析的关系,康德需要在纯粹实践理性中把他们统一起来,转变为先验综合判断,由此需要更高的条件,也就是至善。这个至善,在纯粹实践理性中,就体现为信仰,宗教信仰,首先需要灵魂不灭,其次需要公正的上帝。 因为在实践领域,更多的情况是好心没好报,那么就必须相信,在未来,甚至在来世,总有好报,用拉长时间周期的方式,来实现德福一致。 当然,前提条件就是灵魂不灭。光有灵魂不灭还不行,如果到来世还没有得到好报怎么办?就像“生死疲劳”里一样,那么就需要一个公正的上帝,他来充当审判者。 这个推导的路径,可不是形式逻辑,是完全实践理性的,也就是适用于经验世界的方式——自由意志,产生道德,道德追求至善,至善的达成必须有超越生命周期的定力,因此灵魂不灭,还需要公正的审判,因此必须有上帝。 所以,从实践理性的道德,才能推导出上帝的存在。这与纯粹理性批判中的知性认识,完全不是一回事,属于两个世界的事,这也正是康德思考了十年想要说清楚的事。 所以说,当今天的我们轻蔑地说,宗教是人类歪曲现实的幼稚表现,甚至感叹牛顿们缺乏正确价值观的引导时,还是稍微谨慎一点,不要人云亦云。 稍微安定下来,翻开原著去看那些比我们不知聪明多少倍的人是怎么想的。这对于改善我们的处境,会有一点点帮助。 温馨提示:本文收集了读书随笔:实践理性批判(下)的历史知识, 书的历史知识,读书的历史知识,批判的历史知识,实践的历史知识,随笔的历史知识,理的历史知识,理性的历史知识,实的历史知识,性的历史知识, 您还可以浏览 成语大全 / 成语造句 / 成语故事 / 看图猜成语 / 三字成语 / 四字成语 / 五字成语 / 六字成语 / 七字成语 / 八字成语 / 文化百科 / 申明:本站文章来源互联网(网站),内容仅供参考,请网友自主判断。且版权归源作者或者网站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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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不属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对象的是_____。A、帝国主义B、封建主义C、官僚资本主义D、小资产阶级答案:D解析:本题考查的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相关知识。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,官僚资本主义,封建主义。故本题应选择D选项。第二,个人幸福感不能成为法则。这是康德针对幸福主义,即不论什么外在标准,只要个人觉得幸福就成这种价值观。这当然不能作为推己及人的普遍准则。第三,道德律原则。对于任何准则都要考虑能否将之推广为普遍法则。也就是说,不管你打算干啥,打算怎么想,首